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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廖門李氏等五人立杜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1月廖門李氏等5人立杜賣盡根契字。立契人為雲邑布東堡湳仔庄房叔廖門李氏仝男三倍、三謀、三籠、三傳等,有承夫父與金古伯相共田2埒,坐落土名在本堡惠來厝庄東勢洋,大租水分載在上手契。因夫父親喪費無所出辦,將此田出賣與本堡惠來厝庄房孫三雨兄弟,交易金額為時值賣價盡根銀50大員。「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門李氏等5人
  • 日期
    年代: 1891~189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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