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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五年金突兄弟四人抓鬮申明園業界址所立合約

本物件為同治5年(1866丙『寅』年),金突、金迢、金威、金椒兄弟四房承父所遺公業園一坵,邀請長輩分撥,兄弟四房抓鬮為定。申明各人所得園業界址,年納大租每份銀2大元正。兄弟甘願,各無反悔,人心惟信,恐口說無憑,立合約字。契紙一張,無戳記。收存人金椒;在見人廖金壇;為中人廖金柱;代筆人廖金否。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金突
  • 日期
    年代: 同治丙年(應為丙寅年即同治5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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