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咸豐五年溫承亮承墾銅鑼水田從中分出一份典予張阿五所立典水田契約

本物件為咸豐5年(1855)4月,溫承亮承墾銅鑼水田一大份,從中分出一份與本家溫苟耕作,每年可供租粟15斗。今因乏用,將此田以30大元代價典予張阿五。其利潤至本年早季稻貼利穀10碩,現時所佃耕6月一足量清其錢母,限於本年12月足額付清,不敢少欠。如果過期不能付完,將現耕水田交給銀主抵利,承亮不敢異言。今欲有憑,立典水田契字為據。契紙一張,一枚戳記「替授淡水分府給大銅鑼一圍墾戶溫克讓戳記」。立契人溫承亮;中人溫阿助;場見溫苟;代筆溫碧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溫承亮
  • 日期
    年代: 咸豐伍年肆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