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十六年泉興林陳氏賣與劉柏榮為墳地所立給山批字

本物件為光緒16年(1890)3月,泉興林陳氏承有先人所遺留位於番仔四埤東畔山崗一座,因劉柏榮備出銀12大圓,購為墳地,前後左右各五丈為界,雙方約定任由劉柏榮營建墳瑩,林陳氏及子孫姪日後不得開闢田園、開陂築圳以及栽種樹木遮蔽,亦不敢再給他人喪葬。今欲有憑,立給山批字為據。契紙一張,二枚同款戳記,不易辨認。立契人林陳氏;場見人林禮;代筆中人彭達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陳氏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陸年三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