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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劉塗等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71年(同治10年)8月劉塗等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契尾。有「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之印」1枚、「彰化縣印」5枚、「彰化縣印」騎縫章3枚。立契人為武西保鎮平庄劉塗,有明買双冬水田壹叚,併串過小溝壹叚,所在地點為新興庄東勢洋,年配納大租粟併車工。因乏銀別創,將此田出賣與新興庄蕭光章兄弟,交易金額為時價銀200大員。契尾為西元1871年(同治10年)10月臺灣布政使司發給彰化縣業戶蕭光章,編號為布字8□72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塗等
  • 日期
    年代: 1871~18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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