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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三月新庄仔公埔庄錢裕德、錢朝拔借銀胎典抵利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7年(咸豐7年)3月錢裕德、錢朝拔借銀胎典抵利字,有「理番分府給竹塹社土目錢朝拔長行記」章3枚、「竹塹屯給竹塹社屯首錢裕德長行記」章1枚。胎借契指的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係西元1857年(咸豐7年)3月所立,地點位在新庄仔公埔庄,立契人為竹塹社屯首錢裕德、土目錢朝拔,以位於新庄仔公埔庄之自置水田壹處,向張連元胎借佛銀50大元,利息每年每元利谷3斗,共利谷15石,典限4年。長行記為官方所發給的戳記,除非遇有事故,否則永不換戳,也不驗戳,具有永久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錢裕德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57~185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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