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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四年范作標立杜賣盡根田埔契

本物件為西元1834年(道光14年)范作標立杜賣盡根田埔契,有「新竹縣印」章1枚、「清賦驗訖」章1枚、業主「理番分府給霄裡社通事□□□長行記」章1枚、騎縫章1枚。立契人為范作標,有自己於西元1926年(道光6年)承墾埔地1叚,所在地點為橫岡西打鐵坑。又有承叔特鬮於西元1810年(嘉慶15年),半股田埔1叚,地點在烏樹林竹窩仔。因欲銀別創,將此田埔賣與恒順號,交易金額為佛銀130大員。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作標
  • 日期
    年代: 1834~183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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