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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七年江房耀立杜賣盡根墳墓地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904年(明治37年)9月1日江房耀立杜賣盡根坟墓地契字,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契尾。有「桃仔園廳印」章2枚、「桃仔園廳印」騎縫章2枚、印章5枚。立契人為江房耀,承先祖遺有先祖母坟墓壹穴,所在地點為桃仔園廳竹北二堡咸菜砽街土名北門口。經土地調查,坟墓地番號為90番,甲數2分5厘。因別尋吉穴起骸他葬,以賣與詹際清,交易金額為契價金60員。清代來台的漢人,亦注重風水寶地之說,對於先人的喪葬文化非常重視。此坟墓地為江房耀將物業賣給詹際清,以便再找尋新的吉穴遷葬先人。契尾於西元1904年(明治37年)9月11日由桃仔園廳所發,記有買賣雙方及土地相關資料。「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江房耀
  • 日期
    年代: 1904~190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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