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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年鄭穆記與佃人胡輔記約定栽種相思樹木所立契約

本物件為光緒20年(1894)9月,業主鄭穆記與佃人胡輔記,有座落於龍潭陂竹窩庄山埔,申明四界後,說明前年間佃人胡輔記自備工本,栽種相思樹木,曾當面約定,到砍伐之日,業主得三分,佃人得七分。等到砍伐之日,應請業主到場照分,永遠如此,不得私自砍伐。此為業佃相商,兩造歡悅,不得反悔,立此據為憑。契紙一張,三枚私章各隨名下,一枚鄭穆記,二枚各在名下但不易辨認。立約人鄭穆記、胡輔記;代筆人胡立如;在場人莊穀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鄭穆記
  • 日期
    年代: 光緒貳拾年甲午九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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