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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七年鄧茂漢將鹿鳴坑口庄水田賣與楊意春所立契約

本物件為光緒7年(1881),鄧茂漢將鹿鳴坑口庄水田賣與楊意春,鄧茂漢有屋宇一所在其間,契約中特說明埔園屋宇所在四處疆界,每年應納地租銀1角,為鄧茂漢居住之地,日後各界各管不得爭占,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據為憑。契紙一張,二枚同樣戳記,字跡不易辨認。立契人楊春意;代筆人廖雲卿;在場阿富、阿雲。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楊意春
  • 日期
    年代: 光緒柒年辛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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