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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徐福魁等二人立賣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68年(同治7年)徐福魁等2人立賣契,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契尾,契尾題名為「旗產契」。有「文安縣印」章2枚、「文安縣印」騎縫章3枚、大型官印戳記1枚。立契人為正紅旂漢軍徐福魁、福旺,將老圈地庄家窪南北地5叚,頭叚3畝、貳叚1畝5分、參叚1畝、四叚1畝、五叚7分5。徐福魁將此南北地5叚出賣于宗承先,交易金額為賣價銀7兩整。另一物件為西元1869年(同治8年)由文安縣發給徐福奎、徐福旺之契尾,編號為布字102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徐福魁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68~18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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