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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三年番文其山等二人仝立杜賣盡根永耕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0年(明治33年)遷善北社番文其山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永耕字,有「理番分府印」1枚、「理番分府給遷善南社土目烏納大甲戳記印」章2枚、「業主印」3枚、小圓章1枚、花押2枚。 立契人為遷善北社番文瑞山、文其山,有仝承祖父遺下番田參丁,杜賣物所在地點為鹿藔庄(今臺中沙鹿、梧棲兩鎮)。西元1887年(光緒13年),園3分全年應納地租金62錢;田1分全年應納地租金59錢2厘。因乏銀費用,將此田園及大租盡行出賣永耕。 從這份文書可以看見鹿藔庄的熟番(拍瀑拉平埔族)土地賣出的情形,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永耕字即永遠給出田園耕作權的證書,番社、番人所擁有的土地大多以這種方式來移轉權利。此文書也記載了鹿藔庄的遷善北社文姓熟番,他們在地方社會所負擔的地租,也見證了平埔族在此地的歷史發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番文其山等2人
  • 日期
    年代: 1900~190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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