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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二年水裡社番愛箸立永耕開墾賣山園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17年(嘉慶22年)水裡社番愛箸立永耕開墾賣山園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水裡社番愛箸,有承祖父遺下應份山園,杜賣物所在地坐落土名在三塊厝仔庄東勢,年配納大租錢。因乏銀費用,將此山園賣與沙轆中保三塊厝仔庄何紏官,掌管耕種,交易金額為佛銀30大員。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永耕字即永遠給出田園耕作權的證書,番社、番人所擁有的土地大多以這種方式來轉移權利。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水裡社番愛著
  • 日期
    年代: 1817~181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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