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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五年郭扶立永杜盡賣契

本物件為西元1810年(嘉慶15年)郭扶立永杜盡賣契,張數為1張。有1枚「清賦驗訖」章。立契人為郭扶,有埔地1所,其中墾成水田,亦有未墾壙地,帶圳水灌溉充足,年配大租照在例向佃首完納。杜賣地點為坐落金色里土名南勢湖。因乏銀別置,將此埔地賣與林地,前去掌管永為世業。交易金額為時值價銀101大元。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郭扶
  • 日期
    年代: 1810~181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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