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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三年張國材為配當要求申請

本物件為張國材的為配當要求申請。張數3張。此借用證立於大正3年(1914)10月5日,臺南地方法院。此借用證內容為明治45年(1912)張國材向蔡夢元借用1金100圓的費用。大正3年(1914)提出要求目的,即為處理大正3年(1914)甲執第329號債權差押事件。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夢元等2人
  • 日期
    年代: 大正三年十月五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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