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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二年臺南廳臺南市戊壱五弍五番地蔡夢元胎借金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9年(明治42年)臺南廳臺南市戊壹五貳五番地蔡夢元胎借金字,包含胎借金字及登記濟,胎借金字貼有1枚2錢收入印紙。此契係西元1909年(明治42年)5月13日所立,地點位在鳳山廳長沽一圖里新園庄151番,立契人為蔡夢元,向陳纓賜胎借300圓,每月貼利5金8圓40銭,西元1911年(明治44年)5月13日當月須將母金清還,違約每月需罰2圓。「胎」一般是指將不動產的證明文件交由債權人持有,以為債務的擔保,利息則由債務人另外給付,或由債權人自己從該不動產的收益中獲取。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夢元
  • 日期
    年代: 1909~190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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