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捌八年蘇祐親立賣盡杜絕契

本物件為西元1828年(道光8年)蘇祐親立賣盡杜絕契,張數為1張。有「此係蔡自記各房公業子孫等不得將此業胎借典賣如敢私受者雷殛火焚」章。立契人為鳳邑維新里頂藔庄蘇祐老,有承祖父鬮分下則課田2所大小共5坵,壹田1所大小2坵,賣杜物地點坐落土名竹脚藔圳尾;又1所大小3坵,地點在坐落土名在鴨藔前洋。因乏銀費用,將此田賣與下社庄林院老,交易金額為佛銀230大員。契約所載為課田,此課田為蘇祐老鬮分所得,下社庄林院老買下成為新業主,契約有蔡自記各房公業印戳記為見證。「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蘇祐
  • 日期
    年代: 1828~182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