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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蔡自發繳納明治三十五年後期地租費和附加稅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蔡自發繳納明治35年後期地租費和附加稅領收證明,有2枚騎縫章、1枚模糊圓章及1枚模糊方章。臺南廳蔡自發在西元1903年(明治36年)繳納35年後期地租5圓27錢1厘和附加稅3圓70錢1厘後,臺南廳收入官吏臺南廳屬伊東發身開立之繳納證明。該筆租稅納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度)臺灣總督府歲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自發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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