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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七年洪萬壽繳納明治三十六年後期地租費和附加稅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04年(明治37年)洪萬壽繳納明治36年後期地租費和附加稅領收證明,有1枚「收入官吏臺南廳屬伊東發見」章、1枚小圓章及1枚騎縫章。臺南廳桶盤淺庄洪萬壽在西元1903年(明治36年)1月27日繳納後期地租73錢和附加稅48錢7厘後,臺南廳收入官吏臺南廳屬伊東發身開立之繳納證明。該筆租稅納為西元1904年(明治36年度)臺灣總督府歲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洪萬壽
  • 日期
    年代: 1904~190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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