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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蕃薯臺北縣深坑私有耕地放領清冊

本物件為戰後臺北縣深坑鄉公所租佃委員會發給葉蕃薯的私有耕地放領清冊,物件正面蓋有深坑鄉租佃委員會審定、臺北縣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審定的戳記,共計2枚。物件載明葉蕃薯為耕地承領人、其放領耕地地段為土庫段土庫小段土地兩筆土地與地價。本物件紙質泛黃,表面有多處褐斑及破損。 民國42年1月26日公布施行耕者有其田,實施耕者有其田工作之程序為:公告徵收清冊、申請更正、收繳土地所有權狀及有關證件、發給耕地所有人地價、接受承領人及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更正、申請承領及發給土地所有權狀。 耕地租佃委員會,負責推行三七五減租之宣傳及輔導;耕地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標準之評議;查勘耕地災害歉收及擬定減免地租辦法之轉報;耕地租佃爭議之調解、調處;縣政府及耕地租佃委員會交辦有關三七五減租之諮詢或調查等事項。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鄉鎮區租佃委員會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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