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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四年顏屈土地申告書

本物件為西元1911年(明治44年)立土地申告書,共2張,無戳記。內容為:「土地申告書,地點在南投廳五城堡貓蘭庄,業主為顏屈,申告事故為祖先遺下之業,掌管無異。」地方委員會委員李老福、區長陳連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1911~191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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