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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元年翁炯福立合約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1年(咸豐元年)11月立合約字,共1張,無戳記。內容為:「翁炯福等有應得鬮分明買水田1張,坐落南簡庄大圳岸腳,併帶南畔茅瓦屋半座。今因乏銀別置,將田厝等項同中三面對半均分,並將一半田厝盡賣與紀文藤,永為己業。另一半田厝盡賣與蔡祥的兄弟,永為己業。」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立契人:翁烔福
  • 日期
    年代: 1851~185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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