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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岡簡易保險事務所所長寄發的理賠通知信函

本物件為福岡簡易保險事務所所長寄發的理賠通知信函。白色A4紙二張,一張中文、一張日文,左上角有釘書針裝訂,右上角有摺痕,保存完好。前後二張內文中,均有粉紅色標畫重點。內容為關於支付簡易人壽保險賠付事宜,日本政府決定以西元1946年(民國35年)1月29日當時之「責任準備金」,乘以120倍後的金額支付,顧客支付的保費期限,一律視同繳至西元1946年(民國35年)1月份。後頁右上角有署款:(財團法人)交流協會—簡易生命保險.郵便年金班。無任何戳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福岡簡易保險事務中心
  • 日期
    年代: 1996~199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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