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國三十九年許松章臺北縣政府訓令

本物件為西元1950年(民國39年)3月許松章的臺北縣政府訓令,物件正面蓋有臺北縣政府與「台灣省銓審部已予核定退休」等戳記,共計2枚。此通知書由臺北縣縣長梅達夫所發,許松章參加38年度鄉鎮自治人員年終考核,其為金山鄉幹事,考核等級為乙等,於西元1950年(民國39年)1月起支領薪額由85元調整為90元。本物件紙質泛黃,表面有多處破損及褐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北縣縣長梅達夫
  • 日期
    年代: 1950~195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