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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二十九年白明德立賣瓦店字

本物件為明治29年(1896)白明德立賣瓦店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6,為「臺北縣臺北□□」半截戳記1枚、「□□□錦之印」半截戳記1枚、印章4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白明德。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地基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祖師爺庙。白明德將此地基賣給淵上勝左衛門。交易金額為價銀460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白明德
  • 日期
    年代: 明治二十九年六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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