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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郵寄陳林氏桃受領證並催告狀

本物件為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郵寄陳林氏桃受領證並催告狀。內容為西元1926年(大正15年)1月30日,由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組合理事長施爾錫署名郵寄收件人鹿港局菜市頭□□之陳林氏桃之受領書。主旨係鹿港信用組合出資一股金額由50圓減少為30圓一事,通知債權者如有異議,可於3月27日之前申述催告。受領證物件上有印製「大日本帝國郵便/1錢5厘」、「郵便往復はかき(往信)」、「遞信省發行」、「印刷局製造」等紅色字體,以及印記郵戳「臺灣˙鹿港/15.1.30/□0-□」1枚。附西元1926年(大正15年)1月27日之催告狀,西元1926年(大正15年)1月18日,經本組合通常總會決議,本組合出資一股,金額50圓減為30圓,債權者得於大正15年3月27日前提異議申述。本催告狀依據產業組合法第40條催告。另附受領證,煩請填寫姓名用印後寄回。署名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組合理事長施爾錫,地址臺中州彰化郡鹿港街鹿港字菜市頭828番地。物件上有印製「大日本帝國郵便/1錢5厘」、「郵便往復はかき(往信)」、「遞信省發行」、「印刷局製造」等紅色字體;另有印記「組合長印」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施爾錫
  • 日期
    年代: 1926~192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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