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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三年王媽情納保甲及壯丁團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保甲級壯丁團經常費,經王媽情繳納後,由彰化郡鹿港街第四四保保正謝慶,於西元1928年(昭和3年)4月12日開立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保正謝慶、保正謝慶
  • 日期
    年代: 1928~192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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