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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三十七年李振基領收工資及材料費之領據

本物件為西元1948年(民國37年)李振基領收工資及材料費之領據,共1張,物件為雙面。正面有1枚「經手人」字樣印章、1枚「驗收人」字樣印章、2枚「施雪」字樣印章、2枚「蔡錦园」字樣印章、1枚「李振基章」字樣印章、2枚「陳□陽印」字樣印章、1枚難辨認文字印章,合計10枚,開立時間為西元1948年(民國37年)11月26日,領款人為李振基,付款人為鹿港鹽場辦事處,領款內容為李振基領過鹿港鹽場辦事處給付之製枕頭2個工資及材料費,合計共1萬5000元;背面為12枚面額4圓印花稅票及6枚「印花稅票」字樣印章。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振基
  • 日期
    年代: 1948~194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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