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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和平日報社開立報費之領據

本物件為西元1948年(民國37年)和平日報社領收報費之領據,共1張,有1枚「主管」字樣印章、1枚「會計」字樣印章、1枚「審核」字樣印章、1枚「出納」字樣印章、2枚「印花稅票」字樣印章、1枚「陳□陽印」字樣印章、1枚「王而賜印」字樣印章、4枚難辨認文字印章,合計共12枚,另有3枚面額4圓之印花稅票。開立時間為1948年(民國37年)11月30日,付款人為鹽業公司鹿港辦事處,收款人為和平日報社,領據內容為和平日報社收到鹽業公司鹿港辦事處給付的37年度11月份報費,報費金額為3800元;背面為物品請求及庫出票第23號,紙張時間為西元1941年(昭和16年)11月30日,區分為消耗品費,用途為事務用,品目為綴紐,數量203,價格為3.86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和平日報社
  • 日期
    年代: 1948~194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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