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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三十六年益發祥領受鹿港塩場辦事處商品費領據

本物件為西元1947年(民國36年)鹿港鹽場辦事處給發商品費之領據,共1張,有7枚「益發祥」字樣印章、2枚「王知禮印」字樣印章、1枚「吳明」字樣印章、2枚難辨識文字之印章,合計共12枚,另有6枚面額1圓之印花稅票。開立時間為西元1947年(民國36年)10月20日,給發人為鹿港鹽場辦事處,領款人為益發祥,領據內容為鹿港鹽場辦事處給發益發祥台幣1420元,為鹿港鹽場辦事處購買益發祥店內商品之費用,購買商品包含電池8個、電炮2個、手電筒用小燈泡12個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益發祥
  • 日期
    年代: 1947~194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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