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布袋郵電局公函

本物件為西元1946年(民國35年)布袋郵電局公函,共1張,有1枚「布袋郵便局」字樣印章、1枚「蔡高木印」字樣印章、2枚難辨識文字印章,共4枚。發布日期為西元1946年(民國35年)7月8日,發布單位為布袋郵電局,編號為台市字第0271號,公文內容為布袋郵電局接收交通部臺灣郵電管理局通知,將市內電話相關費用以國幣30元折合臺幣1元折率收費,各用戶應於6月份起開始以新標準收費,電話押機保證金每具為臺幣2000元,不論機關及私人凡為布袋郵電局裝設電話皆須於文到1星期內繳納,否則一律剪線、拆機,另外6月及7月的市內電話月租費折率收費後不足額數者將另發繳費通知單,此公文針對用戶為10番、12番、16番及19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布袋郵便局
  • 日期
    年代: 1946~194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