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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三十七年林錫金領取俱樂部3月份房租之領據

本物件為西元1948年(民國37年)林錫金領取俱樂部3月份房租之領據,共1張,有1枚「主任」字樣印章、1枚「經手人」字樣印章、1枚「驗收人」字樣印章、1枚「消」字樣印章、1枚「林□□」字樣印章,合計共5枚,另有1枚面額5元之印花稅票、1枚面額4元之印花稅票,合計共2枚。立領據時間為西元1948年(民國37年)3月16日,領款人為林錫金,付款人為中國鹽業公司台灣分公司鹿港鹽場辦事處,領據內容為林錫金領取中國鹽業公司台灣分公司鹿港鹽場辦事處三月份的俱樂部房租,時間範圍自2月17日起至3月17日止,房租金額為台幣3000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錫金
  • 日期
    年代: 1948~194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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