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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責任鹿港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郵寄蔡金炉之催告書正反面

本物件為保證責任鹿港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郵寄蔡金炉之催告書正反面,年代不詳。內容正面有寄件人保證責任鹿港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地址:彰化郡鹿港街鹿港字菜市頭872番地;收件人蔡金炉(爐),地址:鹿港街字和興240番地。物件上貼有「大日本帝國郵便/4錢」郵票1枚;印記郵戳「□□□/19.2. □/臺中州」1枚。反面載有催告書內容,蔡金爐融通手形金額1000□,滿期日19.1.6,保證人莊進益。物件上有「保證責任鹿港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印記1枚。 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前身是在西元1936年(昭和11年)11月,依據「產業組合法」設立「保證責任鹿港庶民信用利用組合」,宗旨為「以手續簡便方式,推進群眾養成節約儲蓄之習慣。並以貸放小額資金予經營中、小企業之社員為目的」。西元1944年(昭和19年),4月30日,改為「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保證責任鹿港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
  • 日期
    年代: 日治時期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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