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西元1943年(昭和18年)12月20日由蔡猷錚、蔡貫一、蔡貫二共同訂立之債務分擔契約書,共3張。內容為西元1943年(昭和18年)12月20日,居住在彰化郡鹿港街鹿港字240番地之蔡猷錚、蔡貫一、蔡貫二,於財產分配前共同負債金額5950圓,今協定依左記分擔,各自償還,日後不得異議。物件上有印記「蔡猷錚」6枚與蔡貫一、蔡貫二親權者「蔡王氏治」6枚、代書人「許□宝」1枚,共計13枚。首頁有「日本政府/收入印紙/3錢」印花稅貼紙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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