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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四月九日許氏米向有限責任鹿港信用利組用合開立借貸本金之利息存根

本物件為西元1934年(昭和九年)4月9日許氏米向有限責任鹿港信用利組用合開立借貸本金之利息存根。內容為許氏米於西元1934年(昭和9年)4月9日開立,並於西元1934年(昭和9年)6月4日支付受取人有限責任鹿港信用利用組合本金300糸;利子(利息)57加4天,共計5圓67錢。物件上有「□□」1枚、「王潯」1枚、「長追」1枚、「金福」1枚、「□」3枚;「蔡金爐」、「莊進益」、「許米」各半枚。 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前身是在西元1936年(昭和11年)11月,依據「產業組合法」設立「保證責任鹿港庶民信用利用組合」,宗旨為「以手續簡便方式,推進群眾養成節約儲蓄之習慣。並以貸放小額資金予經營中、小企業之社員為目的」。西元1944年(昭和19年),4月30日,改為「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許氏米
  • 日期
    年代: 1934~193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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