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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四月四日有限責任鹿港信用利用組合寄發鹿港街和240號許氏米融通手形償還通知書正反面

本物件為西元1934年(昭和9年)4月4日有限責任鹿港信用利用組合寄發鹿港街和240號許氏米融通手形償還通知書正反面。內容為許氏米向於有限責任鹿港信用利用組合開立融通手形(流通票據),金額500圓,償還日期為西元1934年(昭和9年)4月13日;保證人蔡金炉、莊進益;延滯利子百元付日步4錢3厘。物件上有印記「王潯」1枚。 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前身是在西元1936年(昭和11年)11月,依據「產業組合法」設立「保證責任鹿港庶民信用利用組合」,宗旨為「以手續簡便方式,推進群眾養成節約儲蓄之習慣。並以貸放小額資金予經營中、小企業之社員為目的」。西元1944年(昭和19年),4月30日,改為「有限責任鹿港信用組合」。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有限責任鹿港信用利用組合
  • 日期
    年代: 1934~193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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