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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九年第一期劉敦田賦代金繳納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39年(1950)8月8日第1期劉敦田賦代金繳納收據,住於南投鎮59-2一地的業戶管理人劉敦,於南投鎮公所向南投鎮農會繳交臺灣省臺中縣政府民國39第1期田賦代金繳納收據,收據編號為第483號,有多次塗改痕跡及戳印。劉敦位於南投的土地賦額為1元0角2分,本期繳納代金原為2元1角1分,公學糧金額為6角3分,帶征安家費為4角2分,後遭畫線刪除,分別修改為4元6角9分、1元4角1分、9角4分,另外也被加罰1元4角1分,並蓋有一章「奉省會按經實另加防衛捐三成」,本件金額由南投鎮農會代理南投鎮庫收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敦、劉敦
  • 日期
    年代: 民國39.8.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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