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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七年張瑞東臺中縣政府印發賣契本契

本物件為西元1948年(1948年(民國37年)張瑞東臺中縣政府印發賣契本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0,為「臺中縣政府印」2枚、官方用印半截戳記5枚、印章3枚。立契賣渡契字出賣人為張瑞東、權利人為劉敦。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地2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南投縣南投鎮包尾。張瑞東將此田賣給劉敦。台幣2861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瑞東
  • 日期
    年代: 1948~194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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