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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五年張瑞東共有地賣渡證

本物件為西元1946年(民國35年)張瑞東共有地賣渡證,張數為3張。戳記有20,為「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出張所印」1枚、「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出張所」半截戳記1枚、「臺中縣政府證用印」2枚、字號用印3枚、印章11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張瑞東、買主為劉敦。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不動產。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南投郡南投街包尾。張瑞東將此不動產賣給劉敦。賣渡代金2861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瑞東
  • 日期
    年代: 1946~194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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