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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四年簡羊土地賣渡證

本物件為西元1939年(昭和14年)簡羊土地賣渡證,張數為4張。戳記有,為「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出張所印」3枚、「臺中地方法院南投出張所」半截戳記1枚、「臺中縣政府用印」1枚、「登記濟」1枚、字號用印1枚、印章7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簡羊、買主為劉敦。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南投郡南投街南投。簡羊將此土地賣給劉敦。賣渡代金171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簡羊
  • 日期
    年代: 1939~193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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