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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四年九月十五日南投郡南投街南投五九番之貳土地地上權者劉敦與土地所有者簡羊合立地上權設定契約證

本物件為西元1929年(昭和4年)9月15日南投郡南投街南投59番之2土地地上權者劉敦與土地所有者簡羊合立地上權設定契約證。內容為西元1929年(昭和4年)9月15日,南投郡南投街南投59番之2田地地上權者劉敦與土地所有者簡年合立地上權設定契約證,設定地上權存續期間自西元1929年(昭和4年)11月1日起永久設定,地代金每年金16圓;地代金每年10月1日支付,本契約證為一式二件,由雙方各執一件保存。物件上有地上權者「劉敦」印記3枚、簡羊親權者簡陳氏說之「陳氏說」印記2枚、代書人「壁谷之章」印記1枚,共6枚。並貼有「日本政府/收入印紙/3錢」印花稅貼紙1張。附南投郡南投街南投59番之2之內地上權設定契約之面積56坪6合9勺4方,土地面積丈量地圖一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敦、簡羊
  • 日期
    年代: 1929~192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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