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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據草稿

本物件為單據草稿,以鉛筆書寫於橫罫紙上,有正反雙面。正面內容為購物日期、品項與支出金額,時間為六月初五、初六、初十、十三、十五、二十和廿五日。反面標註「謝清八月廿一日□定金四元」、「謝朝九月十四日□金拾元」、「砏瑌」、「林尾草凹仔壳瑤仔」、「宜蘭礁溪出茶」。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六月初五日、初六日、初十日、十三日、十五日、二十日、廿五日。八月廿一日。九月十四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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