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十五年花金納市場使用料等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40年(昭和15年)度,經花金繳納市場使用料壹頭分後,由深坑庄家畜市場現金出納主任蔡咸銓,所開立的證明文件。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花金、花金
  • 日期
    年代: 1940~194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