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四十三年花潭山地賣買契約証書謄本

本物件為西元1910年(明治43年)花潭山地賣買契約証書謄本,張數為1張。戳記有4,為「林野調查驗訖」1枚、「印」字1枚土地檢收印1枚、印章2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高齊等3人、買受人為花潭。謄本公證第199號。公證官吏為臺灣總督府法院書記佐伯達人,於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登記所開立。日期為明治43年11月17日。此契約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林野調查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所進行的調查事業,以查定林野之官有或民有的歸屬認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花潭
  • 日期
    年代: 1910~191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