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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八月江門曾氏贌耕磧地並胎借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8月江門曾氏贌耕磧地並胎借銀字,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891年(光緒17年)8月所立,地點位在員寶庄,立契人為江門曾氏,向江磻溪胎借無利磧地銀150大員,又胎借有利佛銀700大員,利息每年每員貼粟1斗6升,合計共112石,利息與小租粟相互抵扣,尚餘18石,分作早晚季清納,典限4年。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江門曾氏、江門曾氏
  • 日期
    年代: 1891~189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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