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十八年賴世土地甲數更正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西元1943年(昭和18年)賴世土地甲數更正登記申請書,「惠爐」戳印2枚、「臺中地方法院」長印3枚、「司法書士賴惠爐」戳印1枚,共計戳印6處。大屯郡南屯庄田心的賴世請司法書士賴惠爐向臺中地方法院辦理土地甲數更正登記申請,登記理由為西元1941年(張豪16年)4月1日測量謬誤訂正,甲數變少。土地座落大屯郡南屯庄。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世
  • 日期
    年代: 1943~194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