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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五年吳江氏金蓮借款領收證

本物件為西元1940年(昭和15年)吳江氏金蓮借款給曾沈氏玉鳳的還款領收證。本領收證由臺中地方法院所屬代書賴惠爐所寫。此為曾氏玉鳳於西元1939年(昭和14年)4月27日在臺中地方法院所登記第2691號建物作為抵押,來跟吳江氏金蓮借款,並已還本金200圓,利息36圓,全數還完。於西元1940年(昭和15年)12月26日開立證明。吳江氏金蓮居住地為臺中市新高町219番地。上有江氏金蓮的姓名章及臺中地方法院的戳章。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惠爐
  • 日期
    年代: 1939~194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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