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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三年王對借款領收證

本物件為西元1939年(昭和14年)王對借款領收證及登記濟證(產權憑證),共有2張文件。第一張為內部編號060-001,蔡朝根於西元1938年(昭和13年)10月11日在臺中地方法院登記第7408建物作為抵押,來跟王對借款,並已償還140圓的債權金和其利息。並以此領收證為證明。開立時間為西元1939年(昭和14年)8月25日。王對居住地為臺中市初音町壹丁目3番地。蔡朝根居住地為臺中市梅枝町37番地。 第二張為內部編號060-002,此為登記濟證,第5841號,上押有日期章昭和18年10月1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對、王對
  • 日期
    年代: 1939~194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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