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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九年李登科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8月6日李登科申請書,張數2張。「李登科」戳印1枚、「李維數」戳印3枚、「戴和尚代書印」戳印1枚,共計戳印5處。臺南廳善化東保小新營的李維數代表李登科到臺南地方法院大目降登記所申請業主權保存登記,課稅標準價格金28圓。附有西元1906年(明治39年)8月3日的登記濟證,土地座落小新營庄。不動產登記完畢後,登記機關發給登記濟證作為產權憑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登科
  • 日期
    年代: 1906~190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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