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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二年王見智與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土地賃貸借契約書

本物件為西元1937年(昭和12年)3月20日臺中州王見智土地租賃立約字,共1張,並貼有3錢印紙一張。「王見智」戳記6枚、「陳辟」戳記6枚、「寺田」戳記1枚以及「臺灣拓殖株式會社社長之印」戳記7枚,共計戳記20處。承租人王見智向臺灣拓殖株式會社租賃座落於臺中州員林郡埔鹽庄埔鹽8-1地番13等級田地及埔塩8-32地番13等級田地,二塊土地共0.4930甲,租約自西元1937年(昭和12年)1月1日至西元1937年(昭和12年)12月31日共1年,契約明定租金為123.20圓,租賃方須按約繳納租金,並遵守契約內容,不可無故變更地形、轉租予他人、故意或過失致土地荒廢以及無正當理由滯納借貸等,本契約除雙方簽定用印外並有陳辟為連帶保證人。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立契人:王見智
  • 日期
    年代: 1937~194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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